您的故事屬於您。
我們蒐集什麼、為何蒐集、如何保護、您可以怎麼撤回——
本頁全部說清楚。
為提供禮格服務(每週 LINE 一題、編輯整理、精裝書製作、守護機制運作),我們會蒐集下列資料:
所有蒐集之資料,僅用於下列特定目的:
下列 5 項 AI 處理為「為提供您所訂購服務之必要」(個資法 §19 目的內合法利用),包含於主訂閱費用,不另收費,無須額外勾選同意:
上述處理之相片增強與封面照片優化採用 REIGOLD 照片永久,照片儲存於 REIGOLD 雲端永存。
資料保留期間:訂閱期間您的故事資料永久保留、可隨時下載;訂閱結束後 30 天為資料下載期,您可下載完整加密 zip(詳見服務條款 §12)。
本政策之蒐集利用,依下列現行有效法源:
| 法源 | 條號 | 對應目的 |
|---|---|---|
| 個人資料保護法 | §3 | 當事人撤回權不得預先拋棄(您隨時可撤回) |
| 個人資料保護法 | §7 第 2 項 | 「單獨所為之意思表示」之同意要件(第 5 階 AI 訓練獨立勾選之法源) |
| 個人資料保護法 | §7-2(民國 114-11-11 修正版) | 特定目的外利用之同意,須單獨意思表示,不可與其他同意打包 |
| 個人資料保護法 | §19 第 1 項 | 蒐集利用之目的內合法依據(第 1 階授權之主法源) |
| 個人資料保護法 | §20 第 1 項 | 目的內利用(第 1 項本文)+ 經當事人同意之目的外利用(第 6 款) |
| 個人資料保護法 | §6 | 敏感個資特別規範(語音、影像、醫療等) |
| 個資法施行細則 | §17 | 去識別化標準(第 5 階 AI 訓練處理之要求) |
| 電子簽章法 | §4 / §5(pcode J0080037) | LINE 按鈕同意之電子簽章效力 |
| 著作權法 | §12 / §37 | 錄音人著作財產權歸屬、授權範圍依當事人約定 |
法源 verify timestamp 全部條文於 2026-06-25 經 WebFetch re-verify 全國法規資料庫現行有效版本。
依個資法 §3,您(包含付款人與錄音人)對個人資料享有下列權利,且不得預先拋棄:
行使方式:
我們將於收到請求後 24 小時內回覆確認、15 個工作天內完成處理。
禮格服務之 AI 處理切為兩類,第 5 階屬「特定目的外利用」,依個資法 §7-2 須單獨意思表示,預設未勾選:
| 項目 | 第 1 階 AI 服務 | 第 5 階 AI 訓練 |
|---|---|---|
| 性質 | 使用 AI 處理您的資料以提供服務 | 使用您的資料訓練 AI 模型以改善未來服務 |
| 法律歸屬 | 個資法 §19 第 1 項目的內合法利用 | 個資法 §7-2 / §20 第 1 項第 6 款 — 特定目的外利用 |
| 同意方式 | 主訂閱同意已涵蓋,無須額外勾選 | 獨立勾選框 + 預設未勾(§7-2 強制要求) |
| 收費 | 包含於主訂閱 | 不另收費(但選擇權獨立,拒絕不影響服務交付) |
| 對外是否提供 | 不對外,僅為服務交付 | 絕對不對外(見下方 4 條負面承諾) |
若您勾選同意,REIGOLD 得將您已上傳之語音資料,在經過去識別化技術處理(個資法施行細則 §17)後,用於本公司內部 AI 演算法之訓練,以提升下列服務品質:
法源 個資法 §7 第 2 項、§7-2(民國 114-11-11 修正版)、§19 第 1 項第 5 款、§20 第 1 項第 6 款、§3、施行細則 §17、著作權法 §37、§65。
我們採行業合理安全維護措施保護您的個人資料:
我們不販售、不轉讓、不分享您的個人資料予任何第三方,下列法定/必要情境除外:
REIGOLD AI 全系統部分子模組之計算伺服器位於海外(含美國/新加坡/歐洲)。所有跨境傳輸:
您得隨時透過下列任一管道,撤回任何階層之授權,或行使您的個資權利:
若您於 30 天滿意保證期內撤回主訂閱:
法源 個資法 §3、§11、消保法 §19、民法 §227。
如您對本隱私權政策有任何疑問,或欲行使個資法所賦予之權利,請透過下列管道與我們聯絡:
如您認為禮格之資料處理行為違反個資法,您亦得向下列主管機關申訴:
政策版本控管 本政策修改時將於本頁公告,並透過 LINE OA + Email 通知所有現役客戶。修改後若您不同意新版內容,您可依消保法 §17 行使解約權,並依本政策 §8.3 取得已產出資料之返還。